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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金融消费者权益集体宣传

 八项权利: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为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威县支行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我行于2019年3月15日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县共计10家金融机构主管行长参加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其中。本次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册页500余份,银行从业人员更是耐心仔细的为群众解答疑问,受到了广大好评。

此次参与宣传活动单位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

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邢台农村商业银行

邢台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农业发展银行

    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自成立起始终致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强化公众教育服务概念,推进金融宣传和消费者教育工作规范化。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立足三农,扶持小微”,响应国家普惠金融政策,创新本地特色金融产品,是咱老百姓自己的银行。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公众号。

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维权电话:0319--596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