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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规范函证业务办理流程,防范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现将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示如下: 

一、函证受理方式和部门信息

我行函证业务采取集中处理模式,辖内网点函证业务由总行指定部门集中处理,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至公示地址。

指定受理部门: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财务会计部
联系人:张宪召
联系电话:0319-5968608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开放西路61号

邮政编码:054700

二、函证受理要求

1、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邮寄银行询证函及跟函方式进行函证。

2、现场跟函所需资料。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开立的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银行询证函》、发函机构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介绍信应注明被询证单位、经办人员姓名、证件号码、询证事由等信息。

3、邮寄银行询证函所需资料。应提供《银行询证函》。《银行询证函》应当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骑缝章,建议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

三、收费标准

我行认真贯彻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切实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让利,暂时免收询证函费用。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

如有函证业务,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对我行银行函证业务或相关业务服务可以向集中处理部门咨询或反馈。
业务联系电话:0319-5968608
投诉监督电话:0319-5968607
特此公告!

威县邢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